第二节 文学和法律

185.共和国诗人

拉丁文学基本上是模仿或借用希腊的模式;然而,它却是文明传播的媒介,对希腊的文学宝藏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起了重要作用。(54)

希腊戏剧是罗马人首先学习并模仿的。从公元前240年到公元78年,戏剧是罗马唯一发展起来的文学形式。这一时期出现了拉丁语民族能找到的所有伟大戏剧家。最有名的当属普劳图斯(Plautus,约前254—前184)和泰伦斯(Terence,约前185—前160),都是喜剧作家。他们的作品基于或者取材于希腊新喜剧(55)。今天喜剧舞台的一些固有特征也是起源于他们的著作,因为就像普劳图斯和泰伦斯借鉴希腊人一样,今天的喜剧作家也在借鉴罗马前辈。

共和国后期出现了两位卓有成就的诗人,卢克莱修(Lucretius)和卡图卢斯(Catullus)。卢克莱修(前95—前51)在雅典学习时,就深深地迷上了伊壁鸠鲁(Epicurus)的哲学。在伟大诗篇《物性论》(On the Nature of Things)中,他试图让人们不再恐惧诸神和死亡,他告诉我们,一代代的生命源自富饶的土地;宣称诸神根本不管世俗的生活,风暴、闪电、火山和瘟疫都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是上天的怒火;他的最终结论是死亡会结束一切,所以根本没有什么好怕的。

卡图卢斯(约生于公元前87年)是一位抒情诗人。他被称为罗马的彭斯(Burns),因为他的生活如彭斯的一样任性,诗歌如彭斯的一样甜蜜。

186.奥古斯都时代的诗人

三位诗人——维吉尔(前70—前19)、贺拉斯(前65—前8)和奥维德(前43—18)——为奥古斯都的统治添上了一层永不褪色的光芒。这些作家让他们所生活的时代辉煌而卓越,以至于后来人们用“奥古斯都时代”这一名词来代指一个民族历史上文学兴盛的时期。

维吉尔的三部伟大著作分别是《牧歌》(Eclogues)、《农事诗》(Georgia)和《埃涅阿斯纪》(Aeneid)。《牧歌》是一系列的田园诗歌,高度模仿了西西里人忒奥克里托斯(Theocritus)的诗。在《农事诗》里,维吉尔称颂赞扬了农民的劳动。这首诗是在米西纳斯(Maecenas)的建议下写的,他希望借这首诗劝他的村民回到让罗马先辈赖以兴盛的农业耕种上来,维吉尔在整首诗里都借鉴了希腊诗人赫西奥德(Hesiod)的《工作与时日》(Works and Days)。没有《农事诗》,我们就永远不会读到汤姆森(Thomson)的《季节》(Seasons),因为这首英文诗歌很大程度上就是对维吉尔原作的翻译。

《埃涅阿斯纪》是世界上著名的史诗之一。在这部代表作里,维吉尔借鉴了《伊利亚特》(Iliad)和《奥德赛》(Odyssey),他的很多隐喻、明喻和描述性段落都来自这两本书。《埃涅阿斯纪》的主要目的是把罗马的起源和历史与特洛伊的故事联系起来,和诸神的旨意联系起来,借以美化罗马,颂扬奥古斯都结束战争、带来和平的功绩。

贺拉斯的《歌集》(Odes)、《讽刺诗集》(Satires)和《书札》(Epistles)都使他盛名远播;但是,只有第一本书才最好地展现了他的天赋和用词的细腻优雅。

奥维德最有名的作品是《变形记》(Metamorphoses),里面包括了两三百个希腊和罗马神话,描述了不同的人、神、英雄和女神的变化。

187.讽刺文学和讽刺作家

讽刺文学繁荣于自私自利、道德败坏的年代,社会腐烂的土壤最易催生讽刺文学。奥古斯都之后的罗马正是这样一个时代,由此产生的一系列作家以敏锐尖刻的讽刺成为后世同类文学作品的典范。

两个人尤为突出——佩尔西乌斯(Persius)(34—62),此人是“罗马的清教徒”(Roman Puritan),还有尤维纳利斯(Juvenal)(约40—120)。这些作家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和价值,他们的作品从侧面展现了帝国早期罗马的生活。(56)

佩尔西乌斯和尤维纳利斯对腐朽和罪恶的抨击是缪斯女神最后一次眷顾罗马。尤维纳利斯死后,罗马再无一个诗人有显著成就。

188.罗马的雄辩术

众所周知,“公共演讲是政治自由的产物,且与之不可分割”。这句话是雅典共和国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描述了罗马的情况。罗马所有的伟大演说家都出自共和国时期。其中,以荷滕西斯(Hortensius)和西塞罗最为著名。

荷滕西斯(前114—前50)是著名的法学家,他既是博学多才的法官,也是雄辩的出庭律师,他的名字在首都法律界人所共知。他的法学天才让他的法律业务十分有利可图,他因此聚集了大量的财富。

西塞罗(前106—前43),荷滕西斯的同时代人、挚友,毫无争议的罗马第一演说家——“罗慕路斯最雄辩的子孙”。青年时代,他尽享财富和出身带来的好处。像那个时代的许多贵族青年一样,他被送到希腊,在雅典的学校里完成学业。回到意大利后,他很快就获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第106条)。比起演讲和散文,他写的书信得到了更高的赞赏。他写给朋友阿提库斯的信——有近300封保留了下来——是书信体写作的最有魅力的范本。

189.拉丁历史学家

古罗马产生过四位名垂青史的历史学家——恺撒、萨鲁斯特(Sallust)、李维和塔西佗。(57) 此外,苏维托尼亚斯(Suetonius)也需提及,尽管他写的多为传记,而非历史。

恺撒的作品是《高卢战记》(Commentaries on the Gallic War)和《内战记》(Memoirs of the Civil War)。《高卢战记》一直与色诺芬(Xenophon)的《远征记》(Anabasis)相提并论,是叙述性写作的典范。

萨鲁斯特(前86—前34)是恺撒的同时代人及挚友。作为非洲一个行省的总督,他以并非不正当但也严酷的手段聚敛了大量的财富,然后回罗马建了一座带美丽花园的豪华别墅,这座别墅成为首都文人最爱的集会之所。他赖以成名的两部主要作品分别是《喀提林阴谋》(Conspiracy of Catiline)和《朱古达战争》(Jugurthine War)。

李维(前59—17)是奥古斯都时代一颗最为闪亮的明珠。他与古代的希罗多德(Herodotus),当代的麦考莱(Macaulay)并称。他最伟大的著作是《罗马自建城以来的历史》(Annals),讲述的是罗马早期到公元前9年的历史。不幸的是,这套总数达142卷的书籍,只保留下来35卷。很多人都对“李维佚失的书籍”表达了哀叹。李维像希罗多德一样喜欢讲故事,也像这位希腊历史学家一样容易让人相信,他叙述的口气十分真诚,对当时关于罗马早期历史的神话和传说没有丝毫质疑。现代批评家表明,他历史的第一部分是完全不可信的,不能当作真实的历史事件来看待。但是,这套书记载了当时罗马人对自己民族的起源、城市的创建、祖先的事迹和美德的看法,十分有趣。

塔西佗的代表作是《日耳曼尼亚志》(Germania),是关于日耳曼人风俗习惯的论述。在这本书中,塔西佗比较了未开化的日耳曼人的美德和文雅的罗马人的罪恶。

190.科学、伦理和哲学

这一部分的人有塞涅卡、老普林尼、小普林尼、马可·奥勒留和爱比克泰德(Epictetus)。

塞涅卡(约1—65),斯多葛学派的道德家和哲学家,我们已经知道他是尼禄的导师(第131条)。他并不相信国人的宗教,对造物主的看法与苏格拉底没有什么不同。

老普林尼(23—79)是唯一获得自然学家声誉的罗马人(第134条)。他留下的唯一著作是《自然史》(Natural History),该书是一部罗马百科全书。

在谈到老普林尼时,也有必要提一下他的侄子小普林尼(第137条)。他的书信和西塞罗的一样,都是流传至今的非常有价值的罗马散文作品。

皇帝马可·奥勒留和奴隶爱比克泰德在罗马的伦理导师中占据首屈一指的地位。前者写了《沉思录》(第139条);但是,后者却和苏格拉底一样,并未从事写作,所以我们只能从他的学生阿利安(Arrian)那里了解他的思想。爱比克泰德(约生于公元50年)做了很多年的奴隶,后来获得了自由,成了哲学教师。作为基督教之外最纯洁道德体系的导师,他的名字与马可·奥勒留就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了一起。爱比克泰德和奥勒留是希腊哲学家芝诺最后的杰出代表。因为基督教对心灵的影响远大于斯多葛学派,很快便占领了人们的思想领地。

191.早期罗马教会作家

前3个世纪的基督教作家,如《新约》的作者是用代表知识和文化的语言希腊语来写作的。然而,当拉丁语在西方得到普及后,基督教作家便自然而然地使用拉丁语了。所以,在帝国后期,几乎所有西部早期教父的作品都是以拉丁语写成的。这一时期让教会文学生色的诸多名字里,我们只选择两位——圣哲罗姆(St.Jerome)和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加以特别提及。

哲罗姆(342?-420)出生于潘诺尼亚,在伯利恒过了多年的隐修生活。其为世人记住的主要成就是把《圣经》翻译成了拉丁文,成为通用的拉丁文《圣经》版本,这一版本略经修改,到今天依旧为罗马天主教会所使用。麦凯尔(Mackail)声称:“他对中世纪的欧洲来讲,就像荷马对希腊一样重要。”

圣奥古斯丁(354—430)出生于非洲迦太基附近。他是罗马后期基督教会最重要的作家。他的《上帝之城》(City of God)是一本非常好的书,对历史学家有着独特的价值。成书时,罗马正遭受野蛮人的劫掠,异教徒认为,是因为人们抛弃对旧神的崇拜,转而相信基督教,才招致了帝国的灾难,奥古斯丁用这本书回答了他们的指控。

192.罗马法与法律文献

尽管我们已经讨论了各个文学领域的拉丁作家所做的杰出贡献,不过,罗马在文学方面还是受到了希腊的引导,其作品以模仿为多。但是,在另一领域却十分不同,那就是法律和政治。因为,罗马人在这一领域不是学生,而是老师。每一个民族都有它们的使命,罗马的使命就是给世界以法律。

我们所知的罗马法律体系约始于公元前450年的《十二铜表法》(第32条)。整个共和国时期,法律变得不那么严苛和残酷,而是越来越开明和科学了。

从公元前100年到公元250年,罗马诞生了一批最著名的法律著作家和法学家,他们创作了世界上最优秀的法律文献。他们整理并阐述那些作为社会根基、调节社会和政治关系的永恒不变的法律。盖尤斯(Gaius)、乌尔比安(Ulpian)、保罗(Paulus)、帕比尼安(Papinian)和莫迪斯蒂努斯(Pomponius)是这个年代最有名的法学家,他们的作品和观点极大地丰富了罗马法学文献这一学科。

公元527年,查士丁尼成为东罗马帝国的皇帝。他立即组成了由大法学家特里波尼安(Tribonian)领导的委员会,系统地收集和整理浩如烟海的罗马法律和法学家著作。这项事业就像是《十二铜表法》中的十人委员会,只是规模更大。委员会的最终成果就是《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又称“法律大全”(Body of the Civil Law)。它由三部分组成:《法典》(Code)、《法学汇编》(Pandects)和《法学概要》(Institutes)。(58)《法典》是自哈德良以来颁布的所有罗马法律、对司法人员的指示告令等的修订和压缩。《法学汇编》是古罗马伟大法学家的作品及观点的节略和汇编。《法学概要》是《法学汇编》的缩减版,是给帝国法律学校的学生使用的初级教科书。

以这种方式保存并传播的罗马法律是拉丁文人对文明的最大贡献。(59) 它对几乎所有欧洲国家的法律体系都有着深远的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讲,这座台伯河上的小城市依旧统治着世界。犹太人的宗教、希腊人的艺术、罗马人的法律,是现代文明里三种最真实、最强有力的因素。

展开全部内容
友情链接